-
中卫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(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)的申请条件,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"身份条件": - 申请人是中卫市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户口; - 申请人在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,具有正式编制。
2. "工作条件": - 申请人在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,具体年限根据当地政策而定; - 工作期间表现良好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3. "住房条件": - 申请人在中卫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,包括自有住房、租赁住房等; - 住房面积、结构等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。
4. "收入条件": - 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稳定,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; - 家庭成员之间有稳定的抚养、赡养关系。
5. "其他条件": - 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; - 家庭成员无其他非农业户口成员。
具体申请条件可能因地区政策、时间变化而有所不同,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具体要求:
- "工作年限":一般要求申请人在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; - "住房要求":申请人需在中卫市拥有住房,且住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; - "收入要求":申请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; - "子女要求":申请人家庭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。
在申请过程中,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举报 -
1、在乡镇农机、水利、经营、林果、蔬菜、畜牧、养殖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职工。
2、在民政系统殡葬、精神病院、光荣院、福利院、烈士陵园工作的职工。
3、在农田水利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、水库河道管理、水文勘测、农林灌溉、防汛抗旱、造林、护林、植保、育种工作的职工。
4、在市政工程建设系统从事公路建设与维护、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与维护工作的职工。
5、在园林、环卫、旅游系统工作的职工。
6、获得市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委、政府奖励以上的人员。
7、获得国家或市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奖励、包含星火奖或与之同等奖励的人员。
8、录用或者过渡为乡镇机关的国家公务员。
9、普通高校农业户口自费生(包括高职毕业学生)。
10、乡镇重点支持发展,并达到年利税40万元以上的企业正副职领导成员。
11、其他专项农转非人员。
举报举报